在澳大利亚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但唯独对小偷例外。不论这些梁上君子是初犯还是惯犯,当他们出手被捉时,只要在法庭上承认“错误”,便可立即走人。这是因为澳大利亚的刑法虽然严厉,但对小偷却非常宽容。至今为止,还没有听说过哪一个小偷被判了刑。
一天,一个小偷悄悄爬上乔治家的屋顶。不知是因小偷身体过重还是因房子年久失修,他一下从屋顶“漏”到了屋里,造成大腿骨折。结果,小偷反将房子的主人告上了法庭,理由是主人对房屋维修不力,致使他的身体受到了伤害。最后法庭判该房屋主人支付小偷的全部治疗费用。
有一天,当澳籍华人余先生和太太回到家时,发现所有的现金、珠宝首饰以及凡能搬得动的家用电器都已不翼而飞。余先生连忙报案,虽最后也没有抓到小偷,却与负责该地区治安的一位警察熟悉了。没过多久,这位警察问余先生能否让他进家坐坐。进屋落座之后,他气愤地说:“我这个工作没法干了,世上哪有这种善待小偷的法律!”原来,离余先生家不远处,刚又发生了一起盗窃案。小偷趁受害家人都在客厅看电视之机,潜到房间里行窃。家人发现后忙打电话报警。警署听后立即命令这一家人不要惊动小偷,以免受到身体伤害。一家人只好按照警署的“指示”,蹑手蹑脚地从家中撤离到外面。等警察赶到时,小偷不仅已将电脑搬走,还“顺”走了其他房间不少值钱的东西。